个人档案是一个包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等重要材料的文件,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个人档案主要由学校或就业单位保管,其中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参考资料。在毕业后,个人档案将被转递至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材料,形成人事档案。
个人档案不仅仅是用来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的支持。个人档案存放的地方一般是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将档案审核密封。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允许将档案拆封的。因此,如果个人档案被私自拆开,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补救。
首先,档案拆封需要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如果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需要前往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然而,对已经拆开的档案袋进行重贴封条并不容易,因为需要对档案里的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是否有材料更换或缺失。如果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并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和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核发现被拆封的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就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进行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
至于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根据相关规定,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高校需要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规定有序地转递。如果毕业生就业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单位,个人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毕业生就业于非公单位、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个人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还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而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则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者按规定在毕业院校保留两年。
虽然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档案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和学校存在违规将档案交给本人的情况,让其自行携带。如果个人手里持有档案,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如实说明情况,或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将档案归档,以确保个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综上所述,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不仅用于供用人单位考察,还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如果个人档案被私自拆开,需要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补救,包括重贴封条并进行核查以及联系原单位进行审核和补办。个人档案在毕业后将会根据规定进行转递和保管,个人不得自行携带转递档案。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守相关规定,联系相关单位将个人档案妥善保管,以确保个人档案的安全和完整。